总纲:跑步进场、提速创优、确保质量、又好又快
一、建设管理理念
建设一条质量高、标准高、创精品、创国优、领先一流的高速公路; 锻炼一批立大志、讲奉献、敢拼搏、勇登攀、一专多能的复合人才; 培养一支能吃苦、斗不止、善攻关、打胜仗、敢为人先的精干队伍; 探索一种新资源、新机制、高起点、高效率、提速创优的代建模式。
二、“武英”精神
忠于职守,顾全大局的团队精神; 克难奋进,乐于奉献的拼搏精神; 不断探索,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; 科技领先,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; 清正廉洁,造福人民的敬业精神。
三、“武英”形象
诚信守约、精干高效、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
四、建设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,发扬团队精神、坚持科技创新,勇于克难奋进,构建和谐武英,围绕质量抓管理,抓好管理保质量,高标准、严要求,确保项目工程2009年建成通车,为我国中部地区崛起、为大别山老区人民致富当好交通先行。
五、建设总方针
业主投资、企业代建、政府服务、行业监管、质量第一; 以人为本、理念创新、科学组织、精细管理、打造精品。
六、建设目标
1、工期目标:计划建设总工期48个月,2006年9月开工,2008年初完成路基、桥梁、隧道等工程,2009年完成路面、交安、机电、房建等沿线工程,全线建成通车,努力实现“跑步进场、提速创优、确保质量、又快又好”。 2、质量目标:分项工程合格率100%,优良率95%以上,确保部优,争创国优,努力实现精品工程目标。 3、投资目标: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额以内,确保建设资金合法、安全、廉洁、高效使用,努力实现节约型的资金使用效率。 4、安全目标:事故频率控制在3‰以内,事故费率在1.5‰以下,杜绝重大伤亡事故,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创第一的品牌。 5、环保目标:增强环保意识,严格控制建设期间的环境污染,保持生态环境、和谐自然,努力实现环保功能强的大别山秀丽风光。 6、管理目标:建立严谨规范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,创新服务良好的施工条件和社会环境,提高建设队伍的高质量管理水平和高素质综合实力,实施科技攻关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材料,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诚信守约、文明施工、清正廉洁,努力实现建设一条质量高、标准高、创精品、创国优、领先一流的高速公路。
七、建设原则
1、依法建设、规范运作的原则: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程序和法规,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工程招投标制、施工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。 2、以人为本、自主创新的原则:坚持科学的发展观,树立思想政治主人翁的优势,弘扬艰苦创业、乐于奉献的“刚毅”精神,努力激发建设队伍的饱满热情,培育一批会施工、懂设计、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。 3、质量第一、百年大计的原则:坚持科技创新,提高科技含量,强化精细管理,严格施工规范,一丝不苟,精益求精、确保工程质量,努力提速创优,打造精品工程。 4、求真务实、信守合同的原则:坚持“两手抓,两手硬”,认真实施工程合同、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和廉政合同 “三合同”管理,推进三个文明建设,提升“诚信守约、精干高效、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”的武英形象。
八、建设措施
1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领导和政策扶持,充分发挥老区人民的政治热情和高度响应作用,加大宣传和协调保障力度,为工程建设创造一流的施工环境。 2、以人为本,精诚团结,激励参建人员的品德和顽强拼搏的敬业作风,努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,为工程建设提供自觉奉献的服务机制。 3、严格遵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程序,刻苦钻研、引进国内外建设管理经验,规范项目运作的各个环节,为工程建设探索成功的代建模式。 4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,严格工艺工序控制和技术标准措施,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,为工程建设实现国优、精品的质量目标。 5、严格控制工程投资,努力降低工程成本,为工程建设打造节约型的管理经验。
九、精品工程质量标准
(一)质量标准:
单位工程合格率100%,分部工程合格率100%,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%,交工验收阶段抽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95%以上。
(二)主要控制指标及要求:
1、原材料日常抽查一次合格率95%以上; 2、压实度:桥头台背部位及一般路基的压实度较交通部JTG F80/1-2004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提高一个百分点,上路床及零填段达到97%;路面基层各结构层压实度在标准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,沥青路面压实度较评定标准提高一个百分点; 3、路基无不均匀沉降,表面平整,边线直顺,曲线圆滑; 4、桥头基本无跳车; 5、桥梁伸缩处桥面平顺,车辆通过时无明显跳动; 6、竣工时全线地表无裸露,防噪设施完整有效,安全美观。
十、建设者先进性要素
1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; 6、有执着的拼搏勇气; 2、有科学的发展观念; 7、有扎实的学习热情; 3、有严明的组织纪律; 8、有领先的工作作风; 4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; 9、有全新的理念思路; 5、有特别的创业精神; 10、有牢固的精干素质。
十一、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
1、不准在招投标过程中徇私舞弊和有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; 2、不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和部门利益; 3、不准向乙方单位介绍队伍,推销材料; 4、不准接受乙方单位影响正常公务行为的宴请、馈赠; 5、不准接受乙方单位邀请进入营业性歌舞厅、保健等高档娱乐场所; 6、不准在乙方单位报销各种费用,领取经济报酬; 7、不准参与黄、赌、毒和封建迷信活动; 8、不准用公费变相出国(境)旅游; 9、不准产生利用职务犯罪的任何行为; 10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出现商业贿赂的任何事件。
十二、保密守则
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保密监督,模范遵守保密法律、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:
1、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。 2、不泄露属于保密范畴内的文件和资料。 3、不泄露本项目商务活动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、重大决策等秘密内容。 4、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、摘抄、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、资料。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,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。 5、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、传输和储存有秘密内容的文件。 6、不携带秘密文件、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;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,必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,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。 7、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有秘密内容的文件、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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